| 一、 |
依據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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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育部「獎補助私立技專校院整體發展經費核配申請原則及注意要點」暨兼顧嶺東科技大學(以下簡稱本校)實際現況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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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二、 |
圖書資源經費係指購置圖書、期刊、電子資源(如:資料庫、電子期刊、電子書等)與視聽資料等經費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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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 |
圖書資源經費分配比例原則如下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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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、教學單位經費為總圖書資源經費之80%。
(二)、圖書館經費為總圖書資源經費之20%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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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、 |
教學單位經費分配原則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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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一)、經費分配基數(A1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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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本要點第三點教學單位經費之50%平均分配至各教學單位【教學單位之系、所分開 計算,共同教學單位通識中心、體育室合併計算為一單位】,即教學單位50%經費÷教學單位總單位數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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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二)、經費分配增加數(A2)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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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當學年度預估學生人數統計方式,按性質加權核計: |
| 1.研究所(不分日夜間部)每人以2分計 |
| 2.日間部每人以1.5分計 |
| 3.進修部(含進修學院及進修專校)每人以1分計 |
| 各教學單位在本項實際分配之金額=教學單位50%經費×【單位學生人數積分數/全校學生人數總積分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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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(三)、教學單位學年度經費=【A1+A2】,分配至院級,由各院長調整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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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五、 |
各教學單位未執行完畢之經費,由圖書館統籌運用,以利學年度經費順利執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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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六、 |
各教學單位如有特殊需求,請依行政程序陳報 校長核准後專案辦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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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七、 |
本要點經圖書館委員會、行政會議審議通過,陳請 校長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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